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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两高”项目有调整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公布了《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自2025年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16日。


2025版目录中纳入重点管理范围的石化化工产品或装置涉及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煤制合成气生产、煤制液体燃料生产、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氮肥制造、磷肥制造等13个子行业。


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石化化工行业)


与2024版相比,新版目录管理范围增加了生产装置,删除了其他煤炭加工、无机酸制造、钾肥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等5个子行业。此外,重点管理的具体产品也做了调整。


目录要求,“两高”项目认定以主产品或相应行业小类的生产装置为准。新上“两高”项目能效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要达到1级能效标准。


目录明确,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且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指标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及不新增产能和污染物排放的节能降碳、环保、节水、安全改造项目,不按“两高”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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