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齐鲁化学工业区、滨州鲁北化工产业园扩区的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齐鲁化学工业区扩区面积1.8114平方公里;滨州鲁北化工产业园扩区面积5.23平方公里,同时调出原区域内因G228建设导致无法开发使用2.713平方公里。 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扩区需要满足12项条件,包括园区管理考核综合评分不低于80分;园区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总营业收入的60%以上,已建成项目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已开发利用面积不低于园区现有面积的80%;园区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
公示内容显示,齐鲁化学工业区扩区面积1.8114平方公里;滨州鲁北化工产业园扩区面积5.23平方公里,同时调出原区域内因G228建设导致无法开发使用2.713平方公里。
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扩区需要满足12项条件,包括园区管理考核综合评分不低于80分;园区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总营业收入的60%以上,已建成项目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已开发利用面积不低于园区现有面积的80%;园区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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