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上海化学工业区等5家园区列入2024年“低碳化工园区(建设期)单位”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引领全行业提高低碳发展水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于2024年首次启动了低碳化工园区(建设期)单位的申报工作。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委”)负责具体实施。
12月13日,园区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化工园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通过现场提问、综合评议等程序,遴选出上海化学工业区等5家作为2024年“低碳化工园区(建设期)单位”拟入选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3日前联系园区委。
电话:010-64697960,传真:010-64697957
电子邮箱:13810674509@163.com
附件:2024年“低碳化工园区(建设期)单位”拟入选单位名单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2024年“低碳化工园区(建设期)单位”
拟入选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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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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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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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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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学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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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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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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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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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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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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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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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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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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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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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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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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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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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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